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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8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200万股。本次发行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发行价为每股31.95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4,200万股。截至2023年11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341,9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5,646,501.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66,253,498.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53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4年5月14日经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3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785,478.97元(其中2023年度利息收入1,990,774.33元),已扣除手续费16.67元。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411,561.2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截至 2024年6月30日,以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372,641.49元已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8,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其中83,778,451.82元超募资金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0元向安徽京仪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其中40,00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36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徽京仪提供106,000,000.00元借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产(安徽)基地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含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未置换的6,038,919.78元及使用自有资金投入的24,931,122.00元土地款。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维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不存在违法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前述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融资计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其中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的规定。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将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合并利润表。具体追溯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留存收益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652                                公司简称:京仪装备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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