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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6日、2024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4.9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21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最高成交价为9.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77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3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4-022、2024-029、2024-053、2024-059、2024-078、2024-0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38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最高成交价为1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7,133.3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及后续安排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538.1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68,996.9346万股的0.7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前,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用途转让的,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届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决策以及信息披露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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