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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安海创”)持有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832,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上述股份已于 2023年 8月29日起上市流通。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市天使投”)持有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43,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上述股份已于 2023年10月13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6 月5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公司股东中安海创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 481,12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82%;合肥市天使投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1,27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6%。

  公司于 2024 年9月5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中安海创、合肥市天使投出具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9月5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中安海创、合肥市天使投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中安海创、合肥市天使投根据自身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判断实施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中安海创、合肥市天使投在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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