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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3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持有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物流”或“公司”)股份211,005,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9%。股东珠海普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普东”)持有公司股份95,13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于2022年6月9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业务安排及需要,股东联想控股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1,751,100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

  因股东自身资金规划安排,股东珠海普东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716,800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具体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减持期间若有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分别收到股东联想控股、股东珠海普东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联想控股及珠海普东相关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东航物流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东航物流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东航物流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将在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规范诚信地履行股东义务。如本公司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东航物流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东航物流,则东航物流有权从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公司应上缴东航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东航物流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相关股东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36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邵祖敏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邵祖敏先生简历

  邵祖敏,男,1972年9月出生,于1994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航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东航旅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集团”)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审计部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7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和东航股份审计部总经理,2020年12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监事,2021年12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和东航股份监督追责办公室主任,2024年4月起任东航股份监事。

  邵祖敏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审计师职称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35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19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9次普通会议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郭丽君先生召集,于2024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渊、王忠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将选举张渊、王忠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张渊、王忠华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渊

  张渊,女,1976年1月出生,于199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转型办公室负责人/主任、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集团”)和东航股份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中国东航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双碳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19年5月起任东航股份规划发展部总经理;2024年8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规划发展部总经理。

  张渊,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城市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毕业,拥有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王忠华

  王忠华,男,1970年1月出生,于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东航股份飞行部副总经理,东航股份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东航股份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东航集团安全办主任等职务;2024年7月起任东航股份安全监督管理部总经理;2024年8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总经理。

  王忠华,复旦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拥有工学学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二级飞行员。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34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0.5%股份的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9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新增《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19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8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458号上海虹桥机场华港雅阁酒店副楼三楼金合欢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

  至2024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议案2和议案3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19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22365112

  3.联系传真:021-22365736

  4.电子邮箱:EAL-IR@ceair.com

  (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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