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郑安民、郑耀、辜长明、周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勇、宋又强、王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勇、宋又强、王鸣均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其中王鸣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7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会换届事项,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计投票制的方式进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会议,经民主讨论、表 决,选举郑今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了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昕、黄杰刚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郑今兰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宜,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郑安民,男,1965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1月至1995年12月,担任英国Barr Associates Ltd. Design engineer;1996年1月至1998年3月,担任美国Barr Associates Inc. Senior engineer;1998年4月至2002年12月,担任美国E-Tek Dynamics Inc. Manager、Senior Manager、Director RD;2003年1月至2019 年12月,担任美国飞锐光谱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6月至2010年3月,担任青岛海泰新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5月至2010年12月,担任青岛海泰新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郑安民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19%,通过一致行动人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FOREAL SPECTRUM, INC.、青岛杰莱特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敏和辜长明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为38.5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安民先生与辜长明是一致行动人关系,与郑耀为堂叔侄关系,与刘昕为姑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郑耀,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2004年5月,担任中科院光电技术研究所光学工程师;2004年5月至2006年2月,历任本公司工程部经理、销售部经理;2006年3月至2010年11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耀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青岛杰莱特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6.22万股。郑耀先生与郑安民为堂叔侄关系,是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辜长明,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6月至2005年4月,担任中科院光电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10年3月,担任上海飞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0年4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奥美克医疗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本公司监事;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担任本公司技术总监;2017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研发中心总监;2018年7月至今,担任青岛奥美克生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国健海泰监事;2020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辜长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393%,通过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44.86万股。辜长明先生与实际控制人郑安民是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周良,男,1960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1月至1993年2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及研究员;1993年3月至1996年12月,担任德国埃尔兰根大学纽伦堡物理研究所研究助理;1996年12月至1998年2月,担任E-TEK Dynamics, Inc.,研发工程师;1998年2月至2003年4月,担任JDS Unipahase Corp产品经理、高级经理;2003年6月至今,担任Foreal Spectrum, Inc.副总裁。
截至目前,周良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Foreal Spectrum, Inc.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20万股。周良先生是持股5%以上股东Foreal Spectrum, Inc.的副总裁,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勇,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9月至 2017年3月担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 2017年4月至2021年4月,担任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 2021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目前兼任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截至目前,李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宋又强,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美国塔斯基吉大学博士后研究员;1997年2月至2001年9月,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神经退行性疾病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员;2001年10月至2007年9月,香港大学李嘉誠医学院生物化学系、基因组科学中心和骨科系研究助理教授;2007年10月至2013年6月,香港大学李嘉誠医学院生物化学系和基因组科学中心助理教授;2012年至今,在香港大学深圳研究院研究员;2013年07月至2023年06月,担任香港大学李嘉誠医学院生物医学科学院副教授; 2023年07月至2026年06月,担任香港大学李嘉誠医学院生物医学科学院首席讲师。
截至目前,宋又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王鸣,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 1996年9月,担任青岛饲料公司成本会计;1996年10月至2009年8月,担任大地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高级经理;2009年9月至2010年10月担任乐星农业装备(青岛)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担任马石油润滑油(山东)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怡之航中国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担任青岛镭视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月至今,担任链屏科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王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刘昕,1995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8年7月至2024年6月30日,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2024年6月1日至今,担任全资孙公司Omec Medical(NV)Inc.工程师; 2020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刘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郑安民系刘昕姑父,除此之外刘昕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黄杰刚,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1997年10月,担任青岛第二橡胶厂会计;1997年10月至2006年5月,担任山东大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6年5月至2009 年9月,担任青岛国玉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9年9月至今,担任青岛乾泽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青岛尤尼泰乾合税务师事务所所长;2014年7月至今,担任青岛晟融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4年9月24日,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黄杰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50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将于2024年9月2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郑安民先生、郑耀先生、辜长明先生、周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关于提名郑安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关于提名郑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关于提名辜长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4《关于提名周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将于2024年9月2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李勇先生、宋又强先生、王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关于提名李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关于提名宋又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关于提名王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原内容为:第九条 不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监事,其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任职务相应的薪酬制度确定。
现修改为:公司实行监事津贴制,具体标准及发放形式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对监事薪酬做如下调整: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3万元/年(税前);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除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外,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津贴标准为3万元/年(税前)。
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调整监事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的薪资水平,有助于提升监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54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25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5日
至2024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9月23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海泰新光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 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23日下午16:3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
联系电话:0532-88706015
联系人: 薛欢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海泰新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53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郑今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监事,将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郑今兰女士简历如下:
郑今兰,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9月至2007年3月,担任青岛德宝服装有限公司业务员;2007年3月至2015年2月,担任本公司销售部业务员;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担任本公司销售部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2017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光学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担任青岛奥美克生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今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万股,通过青岛杰莱特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51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郑今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9月2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提名刘昕女士、黄杰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刘昕女士、黄杰刚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1.01《关于提名刘昕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关于提名黄杰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对监事薪酬做如下调整:
1、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3万元/年(税前);
2、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除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外,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津贴标准为3万元/年(税前)。
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次调整监事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的薪资水平,有助于提升监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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