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议案4.00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议案5.00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共同提交,其余议案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其中,议案1.00、2.00、3.00、4.0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13日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给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邮编:430023)
联系人:檀圆
联系电话:027-6579989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六)会议费用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9月13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普通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 天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3”,投票简称为“长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出现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