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白玉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议案1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3、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凌浩、段君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 报备文件
1、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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