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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4-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45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南楼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

  会议由董事长冯希尧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情况

  

  注: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云、李怡漩。

  3、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李怡漩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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