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4-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45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南楼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
会议由董事长冯希尧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情况
注: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云、李怡漩。
3、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李怡漩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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