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 -11:30,13:00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3层32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富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8人,代表股份447,199,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5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31,319,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7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股份15,880,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5人,代表股份15,880,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5人,代表股份15,880,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9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议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27,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19%;反对3,773,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7%;弃权19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8,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11%;反对3,773,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595%;弃权19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94%。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殊决议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议案2.00《关于粤桂股份为德信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013,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41%;反对4,17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8%;弃权14,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4,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439%;反对4,17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675%;弃权14,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5%。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其通、伍展弘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所”)。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广东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粤财会[2023]7号文)的通知要求“国有企业截至2022年底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5年的,应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于2024年底前完成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工作”以及公司《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及管理办法》第八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业务的,聘期1年,可以续聘,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5年”等规定,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已满上述规定年限,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立项的议案》,同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中标方为中审亚太所。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日期:1988年8月成立,前身为中审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08年更名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
首席合伙人: 王增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76人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4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
2023年度业务收入:69,445.29万元 。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64,991.05万元 。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9,778.85万元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806.1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7,694.34万元。
中审亚太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所近三年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监督管理措施11次(涉及从业人员17人)。自律监管措施2次(涉及从业人员4人)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冯建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琼,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远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6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3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业务规模变化等多方面因素情况并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36万元)125万元(含税)减少9万元。
审计收费变动原因:本年度公司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履行审计机构的选聘程序。中审亚太所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参与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收费水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满9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23]7号),进一步要求国有企业截至2022年底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5年的,应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于2024年底前完成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工作。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满9年,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公开招标采购,公司拟变更中审亚太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中审众环所、中审亚太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两个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已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进行选聘,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评标报告
2.投标文件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和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三层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楼32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提案1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上述提案为非累积投票事项。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电子邮件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4:30 至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三层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三层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邮政编码:510013
3.联系电话:020–33970200
4.传 真:020–33970189
5.联系人:简轶
6.电子邮箱:000833@yueguigufen.com.
(六)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3”,投票简称为“粤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9月2日通过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2024年9月12日下午16:30;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3楼321会议室;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成员有吴红柳、顾元荣、王敏凌,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四)本次监事会由吴红柳女士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议题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4- 043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9月2日通过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2024年9月12日下午15:30;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3楼321会议室;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成员有:刘富华、卢勇滨、芦玉强、曾琼文、王志宏、胡咸华、刘祎、李爱菊,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富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以及广东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粤财会[2023]7号文)的通知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6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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