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长沙市解放东路300号湖南华天大酒店会议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宏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邓永平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226人,代表股份575,734,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0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62,408,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96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224人,代表股份13,325,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8%。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224人,代表股份13,325,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4,026,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3%;反对69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弃权1,0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5%。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1,617,2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803%;反对69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23%;弃权1,01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75%。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泰山、李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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