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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补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赵凌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凌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执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聘任张执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魏丽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黄紫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赵凌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凌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赵凌阳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以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辞职后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赵凌阳先生持有公司603,742股。赵凌阳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及所作的相关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赵凌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赵凌阳先生在担任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执交先生(简历附后)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执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执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魏丽萍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魏丽萍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原证券事务代表魏丽萍女士被正式聘任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黄紫冰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紫冰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黄紫冰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29号楼

  电话:010-60748199

  电子邮箱:ir@sun-novo.com

  联系人:魏丽萍、黄紫冰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及财务总监简历

  张执交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9月至2005年10月,任北京市科委新材料处职员;2005年10月至2007年9月,任特恩斯新华信市场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研究经理;2007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2013年5月至2018年12月,历任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华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年10月至2024年8月,任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4年11月至今任杭州诺拉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二:董事会秘书简历

  魏丽萍女士,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任天津锦泰勤业精密电子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9年11月至2012年9月,历任北京拂尘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助理、综合部经理;2012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北京拂尘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至2021年6月,任阳光诺和董事会秘书助理;2021年6月至2024年9月任阳光诺和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经理。

  附件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黄紫冰女士,199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21年10月至2024年8月任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法务。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30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2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30日

  至2024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29号楼。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4年9月26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sun-novo.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9月26日17时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29号楼。

  联系电话:010-60748199

  联系人:魏丽萍、黄紫冰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4-04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张执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执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魏丽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紫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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