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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陆金鑫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梅申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02议案名称:朱银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5、6、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4、5、6、7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激励对象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3、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公司独立董事汪律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汪律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洋律师、李思宇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刘洋律师、李思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1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 至10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hg@mylotushealt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公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0月22日下午 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2日 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李斌先生

  独立董事:汪律先生

  首席财务官:于腾先生

  董事会秘书:陆金鑫先生

  监事、证券事务代表:顾友群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 至10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hg@mylotushealt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顾友群

  电话:0394—4298666

  邮箱:lhg@mylotushealt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0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30日,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8月3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2024年9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9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9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是基于个人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行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与内幕信息无关,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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