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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成都路2528号云谷金融城B01栋201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海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陶青福先生出席;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2、按照规定,议案1采取了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阮翰林    吴佳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高质量开展经营管理

  聚焦核心主业进行专业运营和深耕细作,多措并举保障管输气量稳步提升,落实城燃价格联动,拓展城燃业务规模,投资并购有潜力的城燃市场,发展城燃增值业务等新业态,提升城燃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扩大天然气销售贸易板块,组建专班推进上游气源贸易,在资源产地布局投资上游气源上载点,有效获取一手资源。强化精益运营和精益管理,树牢“一切成本均可控”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组织生产经营,抓好成本关键环节和重点要素管控,保持效益效率稳步增长。

  二、加强内部管控,提升合规与风险管理

  创新审计工作,围绕“经责必审、经营严审、专项详审、内控辅审”的审计模式,建立举一反三的工作机制,适时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健全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合规审查、合规评价等运行机制。持续完善大风控管理模式,做好重大风险事件的跟踪、分析与报告,抓好各类风险特别是新业务、新领域的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研判处置,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定期开展合规评价,确保内部管理不断提升。

  三、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筑牢体制基础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构建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管理要素清单、权力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完善公司管理流程再造和制度体系重建,本部职能向战略驱动、价值评估、资源配置、风险管控转变。形成“管控有道、流程有序、授权有章、风险有度”的企业治理体系,提高企业治理效能。

  2024年4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及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合规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 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始终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合规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有效向市场传递发展信息。坚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健全完善与投资者的良性交流机制,构建了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座谈会、投资者热线及邮箱、上证“e 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等多样化的沟通方式和渠道,积极与投资者建立联系和沟通,主动进行信息传递,进一步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024年,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创新模式丰富推介渠道,丰富与投资者的交流方式,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充分响应投资者诉求;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规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秉承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的理念,推进 ESG 体系建设与披露;树立科学市场价值观,积极维护股东权益,以客观务实的态度看待市场价值,提升公司资本价值表现。

  五、 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经营成果

  公司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 478,044,3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7,315,515.5元,占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并以2024年6月14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完毕。公司最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以现金方式派发的现金股利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由31%、36%提升至49%,呈现出稳步提升态势。

  2024年,公司将继续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等,在现有良好分红比例的基础上,保持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统筹兼顾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断提升公司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价值共享。

  六、着眼“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了密切沟通,及时传达监管工作要求。公司组织董监高参加证券交易所、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平台组织的各类培训,定期传递法规速递和监管动态等讯息,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把握监管新规、公司治理要求,持续提升政策理解力、战略洞察力、风险识别力和科学决策力。

  2024年,公司继续提升“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持续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实际需求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机构和专业协会的工作会议、培训课程等活动,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专业业务知识的理解,共同推荐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未来可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法规及行业发展等因素变化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罗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补选罗守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罗守生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一:

  罗守生先生个人简历

  罗守生,男,195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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