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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建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8,500,8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08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6,304,5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04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196,2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40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度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6,107,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48%;反对2,214,0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33%;弃权1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9%。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803,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190%;反对2,214,0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0%;弃权1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6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584,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1%;反对2,538,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619%;弃权3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3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279,4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591%;反对2,538,7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379%;弃权3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议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度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结合资本市场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2021年度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公司2021年回购的2,744,5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87,953,783股减少至1,085,209,283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为1,085,209,283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2021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楼

  联系电话:021-22192955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335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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