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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2

  

  股东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直接持有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9,069,416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8.36%)的股东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177,9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0%。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紫金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日前,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紫金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9,069,41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3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3、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4、持股数量与占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金投资持有公司89,069,416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36%;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紫金投资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177,9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0%;

  若上述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金投资当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做过承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紫金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7、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股东紫金投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紫金投资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跟踪并及时披露紫金投资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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