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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47       证券简称:龙芯中科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于2024年8月2日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此事件可能影响公司2024年财报审计工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天职国际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选择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过评审小组对应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审后,中兴华综合排名领先于其他应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9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怡超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雷金蓉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不变,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价格与中兴华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此事件可能影响公司2024年财报审计工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兴华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同意聘任中兴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中兴华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47        证券简称:龙芯中科        公告编号:2024-038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9月14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芯中科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39)。

  特此公告。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47        证券简称:龙芯中科        公告编号:2024-040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路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龙芯产业园2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9日

  至2024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龙芯中科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3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芯中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4年9月2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区龙芯产业园2号楼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4、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

  注:会议登记时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区龙芯产业园2号楼 龙芯中科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李晓钰、李琳

  电话:010-62546668

  邮箱:ir@loongson.cn

  特此公告。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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