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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4-52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24日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0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54,627,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28,000,0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0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627,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张婷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船舶修理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53,511,1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反对62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4%;弃权495,3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3%。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5,511,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81%;反对620,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3%;弃权495,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张晋顼律师、李佳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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