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转债代码:118049 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123,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 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23,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7日。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归属和登记工作,归属日为2024年9月23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5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9)。
(四)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五)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六)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明确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和《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七)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明确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名单及数量情况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5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7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23,0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归属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34,853,281股增加至837,976,281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9月18日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4〕388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4年9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65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20,549,34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3,123,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426,340.00元。
2024年9月23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年5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2024年9月23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日。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676,068.2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股;本次归属完成后,以归属后的总股本837,976,281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公司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23,000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834,853,281股的0.3741%,本次归属对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未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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