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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4-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前两次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及2024年5月22日累计完成人民币20亿元A股股份回购后,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利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2024年第三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1.0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9)。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9月11日,公司首次实施2024年第三次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9月1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2)。

  2024年9月26日,公司完成2024年第三次回购股份,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23,934,621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82%,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44.4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37.37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41.7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1,063.32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2024年第三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与完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9月1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2024年第三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9)。自公司首次披露2024年第三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签署投票委托书的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2024年第三次回购股份总计回购A股股份23,934,621股,后续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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