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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水井街19号水井坊博物馆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6日

  至2024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工作时间到本公司董事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电子邮件、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董事办时间为准);

  (二)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全兴路9号

  邮政编码:610036

  联系电话:028-86252847

  传真:028-86695460

  电子邮箱:dongshiban@swellfun.com

  联系人:向逸云

  (二)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4-053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回购方案回购的且尚未使用的858,2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原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简称“2021年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411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822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将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950万元(含5,9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1900万元(含1,19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元/股(含)。

  3、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将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450万元(含8,4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6,900万元(含16,9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元/股。

  4、2021年8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号)。

  5、截止2022年3月28日,公司2021年回购方案已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81,1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0%,回购最高价格128.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0.80元/股,回购均价114.0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68,947,580.12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二、前述方案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2、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798323)中所持有的695,700股公司股票(其中622,900股来源于2021年回购方案回购的公司股票,72,800股来源于2019年回购方案回购的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9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B884412957),过户价格为55.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回购方案回购的公司股票已使用622,900股,尚未使用858,200股。该部分股票回购已近三年,按相关规定需在三年内注销。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回购方案回购的且尚未使用的858,2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原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四、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六、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4-054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回购方案回购的且尚未使用的858,2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原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88,361,398股减少至487,503,198股,注册资本也将做相应调整。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2024年9月27日修订)。

  三、相关变更手续工作安排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4-052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近期有关普华永道中天相关事项,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且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敏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施朝禺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伟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立信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和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30万元,系立信按照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预计投入的人员及工时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4年度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同比下降超过20%,主要是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事务所改选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立信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信息化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整合程度,以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项目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在执行完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鉴于近期有关普华永道中天相关事项,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且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做出的决定,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表示理解且无异议。由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均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负责落实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时具有足够的独立性、良好的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13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三) 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4-051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4-050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水井坊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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