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9月27日,成都市中院裁定批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 四川信托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四川信托现有出资人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100%的股权,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置。公司作为四川信托的出资人之一,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22.1605%股权,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置。
● 基于对四川信托风险情况的判断,公司已于2020年度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的账面金额19.05亿元,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鉴于四川信托重整计划已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将不再持有四川信托的股权,公司账面应该将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进行处置,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3,594.46万元按相同的基础计入当期损益,故该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3,594.46万元。
一、四川信托破产重整事项概述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信托”)是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22.1605%。2020年12月,由于违规经营,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对四川信托实施管控,开始进行风险处置。2024年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关于对四川信托实施破产重整的行政许可申请。2024年4月7日,四川信托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重整原因为由向成都市中院申请重整。2024年4月23日,成都市中院裁定受理四川信托破产重整申请,指定四川信托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并发布了债权申报和召开一债会的公告。2024年6月11日,四川信托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2024年8月8日,四川信托管理人按计划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2024年9月5日,四川信托管理人发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成都市中院定于2024年9月20日10时0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四川信托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鉴于四川信托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本次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四川信托现有出资人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100%的股权,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置。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四川信托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意公司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22.1605%股权,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涉及四川信托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董事会会议意见和授权,公司作为四川信托的出资人,在规定表决期限内对四川信托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2024年9月20日四川信托管理人发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出资人组已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内容详见四川信托及四川信托管理人在其官网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及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日、4月24日、9月21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04)、《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4-005)和《关于参股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公告》(临2024-060)。
二、四川信托破产重整事项进展
2024年9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成都市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公告》((2024)川01破3号之一)和《民事裁定书》((2024)川01破3号之一)。成都中院裁定批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四川信托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22.1605%的股权,对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基于对四川信托风险情况的判断,公司已于2020年度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的账面金额19.05亿元,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按照四川信托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22.1605%股权,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置。鉴于四川信托重整计划已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将不再持有四川信托的股权,公司账面应该将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进行处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公司账面应该将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进行处置,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3,594.46万元按相同的基础计入当期损益,故该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3,594.46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四川信托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未持有四川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公司对四川信托无应收款项、财务资助和担保等事项。四川信托破产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四川信托破产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董事、选举新任董事长、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乔胜俊先生和罗艳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乔胜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并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因工作原因,公司原董事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于2024年9月10日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提名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的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附后)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事项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黄建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黄建军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黄建军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建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断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在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黄建军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乔胜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并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变更为乔胜俊先生,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乔胜俊先生的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书面意见:
提名委员会在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候选人乔胜俊先生的相关资料后,认为本次拟提名的董事长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未发现乔胜俊先生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乔胜俊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董事长:乔胜俊;
(二)董事会成员:乔胜俊、黄建军、罗艳辉、帅巍、刘应刚、张建、
郑亚光(独立董事)、陈云奎(独立董事)、李军(独立董事)。
四、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事项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人员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2024年9月12日和9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42)、《宏达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62)和《宏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63)。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长乔胜俊先生、董事罗艳辉女士简历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
1、董事长乔胜俊先生简历
乔胜俊,中国国籍,男,39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四川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道路与桥梁工程毕业;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
2002年7月—2004年3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射洪涪江三桥任技术员;2004年3月—2005年4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地铁清河斜拉桥任技术员;2005年4月—2008年11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攀高速C11项目部任科长;2008年11月—2009年9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彭高速三标段任副总工程师兼工程科长;2009年9月—2010年7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巴南高速D9任总工程师;2010年7月—2012年12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胜嘉陵江大桥任项目经理;2012年12月—2015年4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任市场开发部副经理;2015年4月—2019年11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9年11月—2020年3月就职于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3月—2021年3月就职于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川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1年3月—2022年5月就职于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川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就职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土地事务与矿产资源部部长。2024年9月27日起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乔胜俊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乔胜俊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2、董事罗艳辉女士简历
罗艳辉,中国国籍,女,41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本科毕业;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
2005年7月-2010年5月任职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市场开发部;2010年5月-2011年4月任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基础设施事业部团支部书记;2011年4月-2012年8月任职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2年8月-2015年10月任职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0月-2016年8月任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2016年8月-2018年6月任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科科长,其间(2014年9月-2017年6月)参加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习;2018年6月-2019年5月任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人事干部管理);2019年5月-2021年2月任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21年2月-2021年8月任职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21年8月-至今任职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24年9月27日起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罗艳辉女士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罗艳辉女士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17:00在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产生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后,以口头方式向所有董事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黄建军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张建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现场会议,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独立董事李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现场和视频通讯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云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黄建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黄建军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黄建军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建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断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在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黄建军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乔胜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并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变更为乔胜俊先生,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乔胜俊先生的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人员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24年9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选举董事、选举新任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4)。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长乔胜俊先生简历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董事长乔胜俊先生简历
乔胜俊,中国国籍,男,39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四川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道路与桥梁工程毕业;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
2002年7月—2004年3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射洪涪江三桥任技术员;2004年3月—2005年4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地铁清河斜拉桥任技术员;2005年4月—2008年11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攀高速C11项目部任科长;2008年11月—2009年9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彭高速三标段任副总工程师兼工程科长;2009年9月—2010年7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巴南高速D9任总工程师;2010年7月—2012年12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胜嘉陵江大桥任项目经理;2012年12月—2015年4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任市场开发部副经理;2015年4月—2019年11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9年11月—2020年3月就职于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3月—2021年3月就职于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川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1年3月—2022年5月就职于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川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就职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土地事务与矿产资源部部长。2024年9月27日起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乔胜俊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乔胜俊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建军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了逐项、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李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陈云奎先生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张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董事候选人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4、 董事会秘书王延俊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86,237,405股)、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50,000,000股)对议案1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锦、刘伟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现场见证,中银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