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7 证券简称:秦川机床 公告编号:2024-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姜谭路22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马旭耀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5人,代表股份485,408,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6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65,206,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6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1人,代表股份120,201,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2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1人,代表股份28,796,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790,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9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0人,代表股份19,005,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1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1项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佳芯、杨乐。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李佳芯、杨乐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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