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71股票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113

  债券代码:127106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0月09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116,872.32元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1,164,019.84元,合计84,280,892.16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议案》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迟慰先生、于丛林先生作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于晓言先生接替于丛林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迟慰先生、于晓言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增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试验机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并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002871股票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114

  债券代码:127106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09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春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002871股票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115

  债券代码:127106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0月0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116,872.32元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1,164,019.84元,合计84,280,892.16元。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此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4)第000393号)。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伟隆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审议决议,并于2024年6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8号文)同意注册,伟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269,71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截至2024年8月19日止,伟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269,7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含税)人民币  4,854,780.00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19日将人民币264,855,220.00元缴存于伟隆公司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春阳路支行532903306010001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8110601011801776977账户内(承销保荐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274,798.87元已由伟隆公司于 2024 年8月 19日以自有资金补足)。

  本次发行过程中,伟隆公司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7,491,579.87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7,074,189.65元(不含税),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35,810.35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4)第00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83,116,872.32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四、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和信验字(2024)第000022号验资报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19日将扣除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金额) 4,854,78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264,855,220.00 元划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074,189.65元(不含增值税)。为保证公司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10月9日止,发行费用中人民币1,164,019.84元(不含增值税)已从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因此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截至2024年10月9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84,280,892.16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84,280,892.16元。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0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3,116,872.32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64,019.84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84,280,892.16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0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24)第000393号《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伟隆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0月0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隆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002871股票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116

  债券代码:127106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09日收到和信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和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迟慰先生、于丛林先生作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于晓言先生接替于丛林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迟慰先生、于晓言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于晓言先生,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

  于晓言先生,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 施和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和信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002871股票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117

  债券代码:127106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0月0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8号)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26,97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2,697,1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7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74,189.6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35,810.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4)第000022号)。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及募集资金净额到位情况,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

  3、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6、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002871股票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118

  债券代码:127106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1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4年10月21日下午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66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飞、赵翔

  联系电话:0532-87901466

  联系传真:0532-87901466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1”,投票简称为“伟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0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的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三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