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4-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0月11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4-06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以上授权,公司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本公司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903,730,62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35,559,593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A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2024年10月21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股份的2024年半年度A股现金红利将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A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不具备向中国结算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公司统一按股息红利所得的10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以人民币派发,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5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现金红利所得税,其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5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8676798
联系传真:021-38670798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200041)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4-06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10日、10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书面函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正在筹划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10日、10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正在筹划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国资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国际集团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公司已披露的本次交易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国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国际集团目前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亦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0日、10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披露相关信息,并适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双方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及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有权监管机构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判断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行业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资本市场服务业,业务经营与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走势高度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宏观经济表现、证券行业监管政策调整以及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四)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司正在筹划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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