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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3017                         证券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1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阳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旭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丽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陈阳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旭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丽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110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利用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00吨盐酸氨丙啉搬迁扩建技改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拟自筹资金30,190.39万元人民币投资建设年产800吨盐酸氨丙啉搬迁扩建技改项目。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00吨盐酸氨丙啉搬迁扩建技改项目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111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席建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利用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股票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115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00吨盐酸氨丙啉

  搬迁扩建技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00吨盐酸氨丙啉搬迁扩建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自筹资金30,190.39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投资建设年产800吨盐酸氨丙啉搬迁扩建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1、本次投资项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2、本次投资项目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报批、登记和备案程序。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之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壮大公司优势产品经营规模,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为响应建德市“退二进三”及产业转型政策,将现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的相关产品搬迁入园,公司决定实施盐酸氨丙啉搬迁扩建技改项目,以达到不断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妥善化解各类风险之目的。通过搬迁提升公司现有生产区域的安全水平,并在节能减排、自动化智能化、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绿色化过程中加强新建项目的竞争优势,顺应时代发展。

  项目搬迁至建德市高铁新区(高新园)大洋化工区块内。项目新增土地93.57亩。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产品的先进性

  盐酸氨丙啉是高效的抗球虫药物,是维生素B1的类似物。其作用机理是通过竞争性抑制球虫对维生素B1的摄取,实现疗效,对于艾美尔属球虫的作用尤为明显。由于该药物作用机理特殊,疗效显著,相较于其它抗球虫药物具有毒性小、残留少、性价比高、抗球虫各类广、用药安全等特点,成为公认的动物抗球虫安全用药。公司该产品的清洁生产产业化项目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产品通过了美国FDA认证,在全球范围内,尤其是美国、埃及,以及亚洲的一些国家,列为抗球虫病的首选用药,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加,市场前景广阔。

  2、内外部市场的需求

  全球盐酸氨丙啉供应商主要由公司和美国辉宝在以色列的工厂两家在生产,公司从事盐酸氨丙啉产品生产有近15年的历史,相较美国辉宝虽然起步略晚,但已拥有多项发明专利,产品质量、服务都具有竞争优势。当前巴以领土争端面临生产与市场的不确定性,但由于抗球虫药物的刚性需求,可以有助于公司盐酸氨丙啉的市场销量的增加。

  随着国内规模化养殖和集中饲养模式固化,在抗球虫药物的选择上,也会逐步与国际社会相接轨,采用性价比更具优势的盐酸氨丙啉作为首选药物,推动国内市场用量的不断增加。

  3、企业发展的需要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抗球虫药盐酸氨丙啉是公司“一体两翼”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上最重要的盐酸氨丙啉供应商之一。其清洁生产项目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产品列入浙江省科技成果。本项目在原有清洁生产工艺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产能和技术提升,生产可控性更强,资源化利用更彻底,自动化程度更高,产品质量更稳定,规模优势更为明显,符合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要求,经济和社会效益更好。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主体:大洋生物

  2、项目建设地点:建德市大洋镇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拟形成年产800吨盐酸氨丙啉的生产能力

  4、项目建设时间:1.5年

  5、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

  6、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190.39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7、项目投产后的营业数据预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达产后将形成年产800吨盐酸氨丙啉,预计产生年营业收入16,80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3,689.42万元,税前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7.5年。以上营业收入、利润等情况分析系基于目前市场行情结合未来预期的相关数据进行测算,若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则预测的营业收入及利润目标将随之发生变化。

  三、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搬迁扩建项目,项目入园后可以较大改善现所在城镇的安全风险。并将有助于公司盐酸氨丙啉的业务扩张,增强和拓展公司的盈利能力,扩大对全球盐酸氨丙啉市场的影响力。该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后,公司盐酸氨丙啉产能优势和成本优势进一步提升,在这一领域的领先优势会有助于公司占据主导地位,对公司兽药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项目风险提示

  本项目待履行完必要的审议及项目前期审批程序后,将进入建设实施阶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建成后面临一定的投资经营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照《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113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生物”)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实施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8.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69.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0日划至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3313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元

  

  注1: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终止了“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将原计划用于该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7,598.22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结算费后的净额55.59万元、现金管理收益562.36万元)用于投资新建“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的“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实施进度延后,使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可循环使用,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其他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洋生物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000.00万元(含本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大洋生物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综上,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11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4、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5、具体实施方式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①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

  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述资金的安全。

  ③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④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⑤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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