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冯蓬勃先生、徐小凤女士、魏文滨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295.58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出具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5,214,642.1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10,179,759.75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831,389,986.9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894,214,408.8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94,214,408.8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配预案不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
如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目前,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434,946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3,432,835,525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3,393,400,57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39,340,057.9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47%。
合并计算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完成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68,884,982.15元),预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合计508,225,040.05元,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6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及关联交易暨公司放弃权利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微”)拟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下简称“本次转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及歌尔微董事长兼总经理宋青林先生均放弃参与本次转增的权利。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对歌尔微的持股比例将由87.75%下降至83.40%,歌尔微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为歌尔微股东之一,当前持有歌尔微0.97%的股权,本次转增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及公司放弃权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姜滨先生、段会禄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及关联交易暨公司放弃权利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采用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注册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营运资金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工作安排,为提高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梨园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光电园二期综合楼A1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冯蓬勃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295.58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2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能够更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5,214,642.1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10,179,759.75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831,389,986.9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894,214,408.8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94,214,408.8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配预案不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
如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目前,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434,946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3,432,835,525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3,393,400,57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39,340,057.9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47%。
合并计算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完成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68,884,982.15元),预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合计508,225,040.05元,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67%。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及关联交易暨公司放弃权利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微”)拟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下简称“本次转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及歌尔微董事长兼总经理宋青林先生均放弃参与本次转增的权利。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对歌尔微的持股比例将由87.75%下降至83.40%,歌尔微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为歌尔微股东之一,当前持有歌尔微0.97%的股权,本次转增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歌尔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及关联交易及公司放弃权利事项的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转增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及关联交易暨公司放弃权利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采用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注册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营运资金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高资金运用的灵活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295.58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25%。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及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期末,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2、存货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规定,清查期末存货,估计其可变现净值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5,295.58万元,减少公司利润总额25,295.5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涉及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能够更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本次拟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5,214,642.1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10,179,759.75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831,389,986.9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894,214,408.8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94,214,408.8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配预案不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
如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截至目前,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434,946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3,432,835,525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3,393,400,57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39,340,057.9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47%。
合并计算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完成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68,884,982.15元),预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合计508,225,040.05元,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67%。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与投资计划,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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