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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4-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暨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注册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贞东律师和翟春雪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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