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城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部分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熠、吴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70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卫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卫弘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非职工监事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卫弘先生简历
卫弘先生,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国)招聘调配部门总监,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发展中心经理、金江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汉能控股集团人力资源部培训与人才发展总监、中建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小福(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咨询顾问。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副总经理(副部长)。
卫弘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73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就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并一致推举监事李屹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办公室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李屹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72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就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并一致推举董事吴献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吴献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选举,董事会同意下列董事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陈运森、马满福、孙广亮,陈运森为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吴献文、毛景文、马满福、王猛、郭爱民,吴献文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孙广亮、吴献文、毛景文,孙广亮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运森、王猛、孙广亮,陈运森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建议,拟聘任王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建议,拟聘任秦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此外,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建议,拟聘任郭爱民先生、姜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士媛女士为公司总监,陈聪先生为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秦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拟聘任陈曦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陈曦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王猛先生,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本公司铌产品业务部副总经理、铌产品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此前,王猛先生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郭爱民先生,1965年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并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此前,郭爱民先生曾任原冶金部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铁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研究院主任助理兼科研处处长、副院长、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姜山先生,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本公司矿产资源部业务经理、矿产资源部副总经理、钢铁部副总经理、矿产资源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此前,姜山先生曾任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进出口部商务主办。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兼矿产资源部总经理。
李士媛女士,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本公司铌产品业务部业务助理、钢铁部业务助理、风险管理部风控主管、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处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监事。此前,李士媛女士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监兼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仓储物流部总经理。
秦超先生,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会计、计划财务部综合计划处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财务部副总经理。此前,秦超先生曾任中钢贸易有限公司会计、税务主管。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陈聪先生,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会计、计划财务部会计核算处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此前,陈聪先生曾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化肥进口部财务会计。现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陈曦女士,198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本公司管理培训生、计划财务部综合计划处综合贸管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资深高级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662188
传 真:010-84865089
电子邮箱:citicmetal@citic.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903室
上述人员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除陈聪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股外,其余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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