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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7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日常经营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金良先生、李传海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正常业务需求,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增加与关联方枫盛汽车(江苏)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备件有限公司及苏州曹智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由910,065万元调整为1,023,5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关联人含其分、子公司。

  2.本表格披露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3.上述关联人除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均为同一控制下企业,上述部分类别的关联交易中存在众多关联人对应的预计交易金额较小的情形,故以“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关联人”合并列示。

  二、新增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枫盛汽车(江苏)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如皋市城北街道花市路177号

  法定代表人:陈贵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1-07

  营业期限:2014-01-07 至 2034-01-06

  经营范围:纯电动乘用车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动汽车车身(壳)、模具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零部件的批发;劳务派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枫盛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

  注:现更名为极越汽车(江苏)有限公司

  2.浙江吉利汽车备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818号

  法定代表人:王庆华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7-31

  营业期限:2006-07-31至2026-07-3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二手车经纪;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贸易经纪;汽车零配件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美发饰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渔具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家具零配件销售;日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塑料制品销售;玩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汽车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保险公估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100%。

  3.苏州曹智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陆港街66号芯汇湖大厦9层901室

  法定代表人:龚昕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1-09

  营业期限:2023-01-09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销售;轮胎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苏州优行千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5%,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45%。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上述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交易发生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日常经营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交易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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