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动分析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平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长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彩琼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林平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长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彩琼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4年10月24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青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没有异议。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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