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50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福帝乐技术有限公司(FERTILEN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福帝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其增资2,000.00万港元以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
2、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福帝乐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福帝乐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FERTILEN TECHNOLOGY 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证明书号码:2744054
商业登记证号码:69857571-000-09-18-3
注册地址:UNIT 212.2/F MIRROR TOWER 61 MODY RD TST EAST KLN HONG KON
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300万港元,本公司持股100%
注册地:中国香港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10日
业务性质:各类产品的贸易、研发、咨询等
2、福帝乐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3年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数据未经审计。
3、增资前后股东及持股情况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福帝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意在满足福帝乐逐步增长的贸易业务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福帝乐以自有资金逐步拓展贸易业务。
2、因福帝乐注册地在香港,本次增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存在不能通过相关审批的风险。
3、本次增资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在本年度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51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使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授权子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6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金额15,274,659.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4,725,340.56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额842,381.69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143,882,95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CDAA401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291,383,390.26元。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福麟矿业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及福麟矿业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现金管理额度
福麟矿业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福麟矿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决议有效期
本次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子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 财务部门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福麟矿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福麟矿业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本次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福麟矿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查阅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本次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文件,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52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川恒营销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新增担保对象情况
1、概述
(1)贵州川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营销”)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经营所需拟向银行申请借款,申请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川恒营销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11.51%,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25.77%。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主债权金额合计不超过3.50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为川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生态”)、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担保对象已使用担保额度1.50亿元,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00亿元。
(3)公司本次拟增加川恒营销为“2024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人,与川恒生态、福麟矿业共享担保额度,不会新增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2、川恒营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川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4日
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龙井村、城厢镇城郊村
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主营业务:肥料销售;动物营养与植物营养技术服务、农化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川恒营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3年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数据未经审计。
川恒营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新增担保对象后担保事项变动情况
注:福麟矿业已使用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1.50亿元,余2.00亿元额度尚未使用。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债权人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本公司将在本事项经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1、川恒营销系公司产销分离业务模式下专门从事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申请银行贷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所需,由川恒营销自主贷款更有利于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2、川恒营销处于正常经营中,作为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能够产生稳定的营业收入,具备相应的清偿能力。
3、川恒营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下,公司直接将其纳入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范围,不会导致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增加担保风险。公司2024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仅新增全资子公司川恒营销为担保对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川恒营销不提供反担保。川恒营销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并对其实施日常经营管理,川恒营销不存在其他本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潜在风险,该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担保公平、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对外担保情况
(1)已签订担保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2)已审议通过,尚未签订担保合同
(3)本次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为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增加担保对象,不会新增本公司担保额度,增加对外担保风险。
2、前述债务人除天一矿业外,广西鹏越、福麟矿业、恒轩新能源、川恒生态、川恒营销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前述债务人不存在逾期债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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