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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日常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需求为基础,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和设备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规则公平、合理确定,双方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45.00万元。关联董事中間和彦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年初至2024年9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总额。

  注3:株式会社T&K TOKA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为同一关联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株式会社T&K TOKA(简称“TOKA”)

  英文名称:T&K TOKA CO.,LTD.

  “TOKA”系于1949年(昭和24年)12月23日依据日本法律在日本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株式会社),住所为日本国埼玉县入间郡三芳町大字竹间泽283番地1,董事长兼总经理为石合信正,主营业务为各类印刷用油墨、合成树脂的生产销售,注册资本为2,174百万日元。株式会社BCJ-74为TOKA的控股股东。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3月31日,TOKA总资产为68,641百万日元,净资产为50,196百万日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274百万日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03百万日元。

  注:TOKA 2023财年(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2、公司名称: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迪克东华”)

  英文名称:ZHE JIANG T&K TOKA FINECHEMICALS CO.,LTD.

  “迪克东华”于2018年1月1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6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金成润先生,主营业务为液晶滤光片颜料分散液的生产、销售,TOKA持股100%。公司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中山路6116号。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结算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将就2024年度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是公司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和设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6月公司与TOKA签署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与株式会社T&K TOKA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各关联交易类别的定价、质量要求、交货时间等基本原则和要求予以约定。

  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价原则

  1、采购原材料的价格= TOKA及其子公司采购价格+5%(利润)+各项清关费用(每千克15日元);

  2、采购产品的价格= TOKA及其子公司制造成本+10%(利润)+各项清关费用(每千克65日元);

  3、采购设备仪器:TOKA及其子公司采购成本+10%(利润)(含各项清关费用)。

  如一方拟对前述价格提出调整,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可以变更调整价格。

  (二)质量要求

  TOKA及其子公司有责任按照已签订的合同及双方确认的订单内容交货。TOKA及其子公司所交付的油墨及油墨用原料、商品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公司对产品有特殊要求可按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

  若TOKA及其子公司交付产品的规格、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订单要求的,公司有权要求TOKA及其子公司负责补偿,并承担、支付与此相关的费用。

  (三)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根据实际订单的具体要求为准,订单中未规定具体要求的,交货期为自Sales Contract的日期开始60日内。由于TOKA及其子公司责任造成的交货延误,公司有权要求TOKA及其子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金额为该订单下逾期未交货产品的金额*0.1%/天,违约金额以订单总额的20%为上限。

  公司向TOKA及其子公司的关联采购,以采购油墨相关原材料和成品为主。采取由公司直接向TOKA及其子公司下达各类产品的采购清单并签署采购订单合同,双方在具体订单合同和业务要求中约定采购商品的名称、数量、金额、运输方式,以及付款结算方式等其他信息事项,相关内容以实际订单合同和业务要求约定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依据公司日常需求进行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规则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三)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守信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0人,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28,500股。2024年9月1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登记的股票于2024年9月24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子的激励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2024年8月30日前明确。鉴于公司未在前述期间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预留的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邱克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克家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邱克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克家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邱克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克家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邱克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克家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邱克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克家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邱克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克家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林洁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市场规则,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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