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旭光电子”)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提高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是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必须注重技术创新。公司坚持创新驱动,致力于内生性增长与扩张性发展的双重战略,2024年,公司全面规划技术创新资源储备与产品迭代升级策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构建高标准研发中心,提升研发团队的专业技能与资源配置效率;紧密关注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通过不断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技术,确保产品和技术的前沿性与竞争力,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新型电力及新能源成套设备方面,公司新品开发取得显著成果。在张北柔性直流示范工程中,公司研发的535kV高压直流断路器用快速机械开关获得国网研究院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在藏东南/沙戈荒地区的800kV柔性直流工程中,公司开发的旁路开关已完成相关性能试验。为满足海上风电市场需求,公司开发的66KV国产替代高压真空断路器及1.5KV低压真空断路器,已向多家客户实现供货;为德国BorWin6海上风电工程定制的真空快速旁路开关,成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的唯一合格供应商;设计的252KV高压真空断路器样机已进入测试阶段。真空灭弧室方面,公司以“大容量、小型化、长寿命”为技术创新的关键点,加速推进126KV及252KV相关产品的验证,并在航天、轨道交通等新兴领域积极规划新产品的开发。公司加速推进高压灭弧室产品的产线建设,成功实现了126KV真空灭弧室的批量供应。大功率射频电子管方面,公司的550kW和650kW大功率电子管顺利通过了国家广电及多家用户机构专家评审组的严格定型鉴定。在智能嵌入式计算机业务应用领域,控股子公司将利用国产化技术优势,推动产品在低空经济、粒子加速和超低温检测控制等关键领域的应用。在氮化铝基板连续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领域,成功突破了基板连续烧结技术壁垒,开发并投产了国内首套氮化铝基板连续化生产设备。经测试,设备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设计标准,产品一致性良好。
二、重视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努力推动公司价值提升。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实施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
根据《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拟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5月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3,245,652.76元。占当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5.86%。
2024年度,公司将继续秉承积极回报股东的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回报投资者,在全力推动提升经营质量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统筹好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公司长期发展与投资者短期回报,使投资者充分享受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共创双赢。同时,高度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积极探索运用各类市值管理举措,引导股东长期投资,推动公司价值提升。
三、加强市场沟通,增进市场认同
一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深度挖掘经营亮点和特色,减少信息披露冗余信息,提高公司重要信息的覆盖度和透明度,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进行价值判断。
二是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安排不少于3场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参与的业绩说明会,充分回复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以高标准业绩说明会传递公司价值。
三是注重多元沟通交流。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持续通过公司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上证E互动等方式,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保持多渠道、多层次的良性互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和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四是重视投资者意见反馈。在与投资者的日常交流沟通中认真听取并记录投资者反馈意见、收集投资者建议、了解投资者诉求,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传达;在充分论证后,根据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执行或改善相关工作,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坚持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2024年,公司将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的水平和效率。通过深入研究和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紧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
公司将积极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实施,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面且便利的条件。定期评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确保他们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确保面对内外部环境变化时能够迅速有效应对,切实落实公司战略目标,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公司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和风险意识,及时传达最新监管政策法规,组织参加内外部合规履职等专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关键少数”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继续深化履职尽责意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保持更加紧密的沟通,邀请合作律师事务所、券商加强最新的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培训宣导工作,多渠道的增强“关键少数”对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意识和担当,不断强化“提质增效重回报”的意识,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方案,其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4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卫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旭光电子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旭光电子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4-045号)。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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