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富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对胡富真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任职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胡富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胡富真:男,汉族,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08年01至2012年12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任浙江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理兼任财务经理;2017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2020年11月至2023年8月,任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2023年8月至2024年9月,任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业务董事,2024年9月加入公司。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静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林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公司负责人:陈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静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静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林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理威先生、周成玉先生、罗宗举先生,独立董事杨东升先生、潘维力女士、杨继刚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接入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胡富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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