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4-1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中泰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泰”)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6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四川中泰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75.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四川中泰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二级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04月29日、05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6.1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5.40 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0 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 亿元。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业务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对参股子公司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担保;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下属子公司或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30日、2024年0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4-053)。
(二)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四川中泰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华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成华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及全资一级子公司上海天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其位于成都青羊区腾飞大道51号的不动产作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债权确定期间自2024 年10月21日起至2034 年10月20日。近日,公司及上海天域分别与邮储银行成华区支行签署《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小企业最高额抵押合同》。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中泰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康家堰路一段888号3栋2单元3层9号
法定代表人:徐超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上海天域持股100.00%。
三、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区支行
保证人:上海天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四川中泰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0.00万元
3、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区支行
抵押人: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四川中泰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2、抵押物:抵押人以其位于成都青羊区腾飞大道51号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
3、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760.00万元
4、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抵押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四川中泰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04月29日、05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合计为1,139,263,595.8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76.45% 。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115,313,595.8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2.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95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1%。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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