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1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施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相关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999号”。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披露。上述变更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春跃 会计机构负责人:嵇玉琴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施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春跃 会计机构负责人:嵇玉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春跃 会计机构负责人:嵇玉琴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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