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此“期初”指的是2023年末数据。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华安资管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023年9月,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25号),核准公司设立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资管”)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2024年7月,华安资管领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其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同时,公司换领了新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其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二、撤销马鞍山博望南环路证券营业部
为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布局,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公司决定撤销马鞍山博望南环路证券营业部,营业部业务将由马鞍山分公司承接。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妥善处理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分支机构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办理工商注销等相关手续,并向上述证券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备案。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预审通过。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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