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董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4-08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9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5,353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85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锐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监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9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5,353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8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永兴电缆及工程有限公司(英文名称:EVERWELL CABLE AND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永兴电缆”)
● 增资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全球战略布局的需求,因涉及资金出境,尚需报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金等相关信息以当地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信息为准,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境外法律法规、商业及文化环境与中国境内存在差异,可能存在响应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一)对外投资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全球战略布局的需求,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线缆”)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华通国际贸易服务(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国际(新加坡)”)对永兴电缆增加投资不超过1,500万美元,投资金额将根据业务拓展实际情况和发展情况逐步投资到位。
公司对永兴电缆增资完成后,永兴电缆股权将变更如下:华通国际(新加坡)持股60%,原股东华通线缆持股38.8%,华通国际(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国际”)持股1.2%。
本次增资事项后续尚需报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金等相关信息以当地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信息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上增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子公司的增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对永兴电缆增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子公司增资事项还需报当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最终增资资金、股权事宜等相关信息以当地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信息为准,公司经营层将进行相关后续事宜办理。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华通国际贸易服务(新加坡)有限公司
1. 英文名:HT INTERNATIONAL TRADING SERVICES (SINGAPORE) PTE. LTD.
2.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 注册地:新加坡
4.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3.出资方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华通国际(新加坡)对永兴电缆增资不超过1,500万美元
4.公司地址:150 BEACH ROAD #28-05/06 GATEWAY WEST SINGAPORE (189720)
5.经营范围:铝杆、铜杆、钢绞线、变压器、PVC电力附件等线缆原材料及电力行业产品贸易
6.股权结构:华通线缆控股100%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永兴电缆及工程有限公司
1. 英文名:EVERWELL CABLE AND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2.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3. 注册地:坦桑尼亚
4. 注册资本:100 亿坦桑尼亚先令
4.公司地址:PLOT NO. 4-12, BLOCK G, DUNDANI MKURANGA COAST REGION (PAWNI) TANZANIA
5.经营范围:电缆和电气设备的制造和销售、PVC化合物、铜板、铜棒、铝电缆和混凝土杆的出口、电缆和电线的销售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7.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
增资前华通线缆持股97%,华通国际持股3%。增资后股权结构变更为华通国际(新加坡)持股60%,华通国际持股1.2%,华通线缆持股38.8%。
变更前:
变更后:
四、本次对子公司增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形成“线缆+油服”双主业协同发展的业务模式,注重产品销售区域和应用领域的双扩张,目前已经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全球布局。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完善全球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不改变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综合实力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五、本次增资事项的风险分析
1、本次增资尚需经国内商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外资管理部门等政府机构的相关备案手续,存在未获核准、备案的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注册资金等相关信息以当地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信息为准,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境外法律法规、商业及文化环境与中国境内存在差异,可能存在响应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
2、本次增资事项未来可能存在因行业趋势、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投资进度或实现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本次所涉及的投资总额等数据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后续存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六、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划转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内部划转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告《华通线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及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目前因公司业务实际发展实际需求,终止上述议案股权划转事项。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87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永兴电缆及工程有限公司(英文名称:EVERWELL CABLE AND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永兴电缆”)。
● 本次担保金额: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线缆”)为永兴电缆提供在800万美元范围内或等值其他货币的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包括公司借入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借款利率由本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保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拟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如下: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包含公司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亿元,此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包含公司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6亿元,此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的担保。
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近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兴电缆与中工国际工程(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江苏”)及华通线缆签订了《出口框架协议》(协议编号:2024HTXLZGJS02)(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就该协议以及基于《框架协议》永兴电缆与中工国际江苏签订的合同(包括由中工国际江苏、永兴电缆及实际供货商签订的《三方协议》,以下统称为《合同》)项下发生的永兴电缆所有债务承担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中工国际江苏出具《担保函》,担保金额为800万美元范围内或等值其他货币。
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累计计算在内,未超过审议通过的融资及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永兴电缆及工程有限公司(英文名称:EVERWELL CABLE AND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教朋、张书军
注册资本:100亿坦桑尼亚先令
成立日期:2015年7月30日
公司地址:PLOT NO. 4-12, BLOCK G, DUNDANI MKURANGA COAST REGION (PAWNI) TANZANIA
经营范围:电缆和电气设备的制造和销售、PVC 化合物、铜板、铜棒、铝电缆和混凝土杆的出口、电缆和电线的销售;
永兴电缆为公司持股97%的孙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永兴电缆总资产58,667.19万元,净资产13,102.83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6,997.37万元,净利润192.70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中工国际江苏出具了《担保函》,为永兴电缆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
1.1永兴电缆在上述《框架协议》及《合同》中形成的对中工国际江苏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本金、资金占用利息、违约金及赔偿金);
1.2中工国际江苏就上述《框架协议》及《合同》向永兴电缆主张债权(或向华通线缆主张担保责任)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律师费等。
2.保证方式、金额及保证期间
2.1华通线缆为永兴电缆提供的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2.2担保金额在800万美元范围内或等值其它货币;
2.3华通线缆为永兴电缆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函所涉《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签订的各《合同》条款项下永兴电缆最后一期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公司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84,710,554.9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4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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