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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物流”)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大新华物流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1,436,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7%,海航科技集团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2,006,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6%。本次解除质押后,大新华物流所持股份剩余被质押数量为213,13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海航科技集团所持股份剩余被质押数量为4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2%。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临2018-018)。大新华物流将其所持公司25,815,58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予天津汇通太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情内容请参阅上述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大新华物流的通知,获悉大新华物流所持有的公司25,815,580无限售流通股已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根据大新华物流的通知,本次解除质押后无再质押的计划,若后续存在股份质押计划,大新华物流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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