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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胜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胜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宁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胜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胜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胜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胜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宁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4-057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分别以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 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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