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4-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天健会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天健会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报告审计服务。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毕马威华振进行了事前沟通,毕马威华振对于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简介
丁锡锋,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迎丰股份、春晖智控、斯菱股份、仙琚制药、司太立、日发精机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会计师简介
徐希正,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者复核过世运电路、博敏电子、倍轻松、斯菱股份、日发精机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复核人简介
樊冬,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浦江股份、科益气体、天谷生物、福然德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0.3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3.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5万元(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毕马威华振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天健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因此,公司拟聘任天健会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已授权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后续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所进行了审查,对天健会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天健会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天健会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天健会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聘任天健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天健会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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