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李起富先生持有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仙通”或“公司”)64,129,87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9%)。
● 2024年6月6日,公司股东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以及邵学军先生与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根据前期交易协议约定,李起富先生应于2024年6月7日前完成相关股票减持事宜;《补充协议》约定将李起富先生的股票减持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7日,表决权放弃的期限亦相应延长至李起富先生按照该等约定完成股票减持之日。李起富先生将在2024年12月7号前完成所持公司14,377,500股股份(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31%)的减持工作。
● 截止2024年8月8日,公司股东李起富先生已完成所持公司7,757,627股股份的减持计划,占公司总股份的2.8655%。详情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仙通-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 公司股东李起富先生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且根据《补充协议》约定,不晚于2024年12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6,619,873股公司股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浙江仙通”)股东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以及邵学军先生与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五城”)分别于2022年9月25日签署了《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下称“《股份转让协议》”),于2023年1月5日签署了《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之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下称“《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以及邵学军先生分两次合计向台州五城转让浙江仙通78,7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09%)。2022年12月7日和2023年2月24日,前述两次股份转让交易已顺利完成过户。
同时,为确保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权稳定,《股份转让协议》《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起富先生在第一次股份转让交易过户完成后18个月内减持浙江仙通股票,减持股票数量为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的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377,500股,对应《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浙江仙通股份比例为5.31%)。同时,李起富先生签署《表决权放弃承诺书》并承诺自第一次股份转让交易过户完成之日起放弃行使其持有的浙江仙通67,680,000股股份(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5%)的表决权,放弃期限至李起富先生完成减持承诺之日。
2024年6月6日,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以及邵学军先生与台州五城就股票减持及表决权委托事项签署《补充协议》,交易各方同意将李起富先生的股票减持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7日,表决权放弃的期限亦相应延长至李起富先生按照该等约定完成股票减持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东签署补充协议及承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根据上述背景下,公司股东李起富先生将在2024年12月7号前完成所持公司14,377,500股股份(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31%)的减持工作。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李起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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