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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建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桂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桂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公司回购专户,截至报告期末,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906,64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2、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中股东吴海燕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703,837股,合计持有公司4,703,837股,占总股本的2.71%;股东李振磐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639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813,680股,合计持有公司817,319股,占总股本的0.4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桂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谢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桂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桂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4-05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前身为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54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50,183.34万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3.55亿元(35,481.21万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凯凯,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2010年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春旭,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8.0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8.0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10.00万元(不含税)。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天数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时间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小维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日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 公司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唯赛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30-16:3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11月14日16: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四)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邮编:201703

  联系电话:021-69758436

  电子邮件:investor@wave-cyber.com

  联系人:王兴韬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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