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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时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博时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开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0月30日起,本公司新增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开ETF(基金代码:159650)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及其联接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0月30日起调低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科创100ETF”,场内扩位简称“科创100指数ETF”,基金代码:588030)、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博时上证科创板100ETF联接”,A类基金份额代码:01985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9858)的管理费费率和托管费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1、博时科创100ETF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整为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整为0.05%。

  2、博时上证科创板100ETF联接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整为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整为0.05%。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费率调整情况对博时科创100ETF、博时上证科创板100ETF联接基金合同的“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进行修订,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将自2024年10月30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合同

  (二)托管协议

  二、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一)基金合同

  (二)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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