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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本公司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中“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将本公司计提的保证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因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本公司对2023年度1-9月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第三季度共计新增计提减值准备3,668.4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68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第三季度共计新增计提减值准备3,668.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格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影响数为3,668.45万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期其他减少不影响公司利润总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使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67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第三季度共计新增计提减值准备3,668.4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使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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