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箭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诺医疗《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等在内的业务。该综合授信额度为信用贷款,期限2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实际融资金额不超过董事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及具体业务品种将以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与该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办理贷款手续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舆情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舆情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制订《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8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长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等在内的业务。该综合授信额度为信用贷款,期限2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实际融资金额不超过董事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及具体业务品种将以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9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1.2亿元
● 使用期限:本次综合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可多次审批,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诺医疗”)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等在内的业务。该综合授信额度为信用贷款,期限2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实际融资金额不超过董事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及具体业务品种将以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与该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办理贷款手续等。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将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0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舆情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上述公司制度均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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