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研发楼7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刊载于2024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7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二)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7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806
联系电话:0574-86122097
联系人:刘书剑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外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4,795,792,154.26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总股本645,159,8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4,191,761.2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57%。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响应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提高了投资者的获得感,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合理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9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张和君、张栋斌、ZHANG DONG YE、谈最以现场参会形式参加了会议,董事朱一鸿、诸成刚、沙亮亮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张和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4,795,792,154.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总股本645,159,8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4,191,761.2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57%。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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