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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1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林矿业”)47%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公司已取得鸿林矿业53%股权,鸿林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持有鸿林矿业100%股权。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股股票,证券简称:盛达资源;证券代码:000603)自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0月31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公司将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披露相关信息,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11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林矿业”)47%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公司已取得鸿林矿业53%股权,鸿林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持有鸿林矿业100%股权。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股股票,证券简称:盛达资源;证券代码:000603)自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截至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0月18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等信息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0月18日)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0月18日)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120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林矿业”)47%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公司已取得鸿林矿业53%股权,鸿林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持有鸿林矿业100%股权。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披露相关信息,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11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克什克腾旗东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至赤峰市人民政府的《关于克什克腾旗巴彦乌拉银多金属矿25万吨/年采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内证土发﹝2024﹞698号),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504252024YG002446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504252024GG0110434号),上述审批文件的获得有利于推进克什克腾旗东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快速开发建设。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6日、2024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东晟矿业巴彦乌拉银多金属矿25万吨/年采矿项目获得建设用地批复的公告》、《关于子公司东晟矿业矿山建设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2024-092)。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林矿业”)获得了菜园子铜金矿复工的通知,鸿林矿业目前正在开展矿山建设工作。详见公司于 2024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鸿林矿业矿山建设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公司遵循《关于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所约定的内容,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全力配合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同时就成都麦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成都甲店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受让鸿林矿业股权后享有/承担《增资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公司与鸿林矿业及相关方签署了《〈关于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为了满足鸿林矿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加速推进鸿林矿业的矿山开发建设,同意修改《增资协议》中公司支付第四期增资款的条件,公司与鸿林矿业及相关方签署了《〈关于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0日、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与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及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关于与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及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2024-102)。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都矿业”)收到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出具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拜仁达坝矿区银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赤自储评备字[2024]8号),经审查,银都矿业申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有关材料符合相关规定,予以通过评审备案,标志着银都矿业采矿权与外围探矿权整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银都矿业矿业权整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4、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38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最高成交价为1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7,133.3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5.82元/股;截至2024年9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31,320,330.00元;2024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381,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24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过户价格为5.82元/股。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0日、 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26日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2024-100)。

  5、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完成了采矿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和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金山矿业技术改造进展暨采矿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完成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金山矿业技术改造进展暨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2024-105)。 目前,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正在开展选矿厂设备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和试生产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延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延庆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延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延庆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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