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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4-04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71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经华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第三季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公告编号:2024-045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71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威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杨飞因事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荟羽因事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黄宇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4-044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71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委托出席1名,董事杨飞因事请假,委托董事长张威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威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9月,公司完成新签合同额3,732,802万元,同比下降2.82%。

  (一)按业务类型统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按地区分布统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宁辉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志威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宁辉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志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宁辉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志威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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