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4-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对有关资产进行了评估。受市场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在2024年上半年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在2024年7-9月(以下简称本期)计提及冲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343.55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计提以正数列示,冲回以负数列示。
以上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7,343.55万元,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7,343.55万元,减少公司本期净利润5,507.66万元。
三、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
1.2018年,公司与融资人开展初始交易金额为2.90亿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业务融出资金本金余额为2.88亿元。融资人未按照业务协议约定履行购回或补充质押义务,构成违约。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对该业务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算,对其质押股票、其他冻结资产等预估可回收金额后,将期末账面价值与预估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该业务金融资产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20.79万元。
2.2016年,公司与融资人开展初始交易金额为3.99亿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业务融出资金本金余额为1.97亿元。融资人未按照业务协议约定履行购回或补充质押义务,构成违约。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对该业务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算,对其质押股票、其他冻结资产等预估可回收金额后,将期末账面价值和预估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该业务金融资产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01.56万元。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本期公司对其他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68.53万元;冲回部分已计提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资产减值准备30.35万元。本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560.53万元。
(二)其他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本期公司对其他相关业务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6.98万元。主要为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4-5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9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吴凌翔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吴凌翔先生申请辞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吴凌翔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吴凌翔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公司任职期间,吴凌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吴凌翔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吴凌翔先生已辞去公司首席风险官职务,根据监管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同意聘任高菲女士为公司首席风险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高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高菲女士简历
高菲,女,1977年11月生,群众,管理学硕士。曾任天津嘉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08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北京办事处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北京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兼),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2024年10月30日起,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高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处分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4-5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分别出席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做出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春梅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学嘉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期间会计数据
□是 √否
(一)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6,386,174,477股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03元/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1.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2.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四)母公司净资本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四)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详见附录。
(二)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附录: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董事长:何春梅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学嘉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学嘉
合并利润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学嘉
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学嘉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4-5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张骏董事、罗璇董事、王宗平董事、赵妮妮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5名董事在公司北京/南宁/上海会议室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一)同意聘任高菲女士为公司首席风险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同意授权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化公司薪酬绩效考核体系的议案》所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固定薪资区间内,结合目前市场水平,确定高菲女士固定薪资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高菲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四、《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4-5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戈辉监事、王洪平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兰海航监事长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兰海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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